防堵個人成立投資公司炒房,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將從查核、修法兩方向雙管齊下。(本報系資料庫)
政府盯上個人成立投資公司炒房,財政部長蘇建榮昨(12)日在立法院表示,財政部將從查核、修法兩方向雙管齊下來防堵。
首先,財政部已責成國稅局對此加強查核,鎖定是否有個人成立投資公司炒作房地產,刻意規避個人房地合一重稅的問題,若查獲可依實質課稅原則要求補稅;其次在法令面,個人用投資公司名義買入住宅,又透過股權買賣來移轉整間公司,過去股權買賣部分可免稅,但預計自明年起將須課個人最低稅負制。
2016年房地合一重稅上路後,個人短期炒房最高須課45%重稅,但境內企業房地交易則是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營所稅,稅率僅20%。市場盛傳有投機客透過成立「一人公司」,買進大量自用住宅又短期賣出,或甚至透過個人股權交易轉移整間公司,讓房產實質脫手,藉此炒高房價。
如此,不僅可避掉個人房地合一重稅,股權移轉部分依現行規定也無須課徵證所稅,等於有兩層誘因。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昨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時提到個人成立投資公司炒房問題,蘇建榮對此回應,「財政部注意到了」,已責成國稅局去查核;此外對於外界所關注的預售屋紅單交易,內政部已經在查,資料也會轉給國稅局後續追蹤。
蘇建榮也表示,針對個人將投資公司股權移轉的租稅漏洞,財政部已提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俗稱最低稅負制)修法補破網,預計自明年元旦起,個人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將納入最低稅負制,稅率為20%,除了讓家族企業不能再將應稅的財產交易所得,轉換成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外,也希望對個人成立投資公司炒房有抑制效果。
蘇建榮指出,最低稅負制修法已送到行政院,預計下周行政院會處理,後續再送立法院審查,目標仍希望明年元旦如期上路。
有官員私下表示,成立一人公司來炒房,在稅負上未必划算,除了所得稅問題外,公司還有營業稅問題,是很高的成本。近期國稅局對於企業、個人短期交易都將進行查核,確認是否有依規定報繳。